电子货物跟踪单(ECTN/BESC)
根据非洲各国2010年起陆续实施的规定,到非洲各地区的货物,在装船前都必须取得一个CTN NO.,并且在提单和舱单上注明该货物跟踪单号码(CTN NO),否则可能导致船公司不予签发正本海运提单,目的港客户无法清关以及由此导致的高额政府罚金。
几内亚比绍 ECTN/BESC
根据几内亚比绍港务局要求:自01/04/2013 起,所有发往几内亚比绍的货物,都必须办理几内亚比绍CTN NO.(货物跟踪号码),否则在起运港船公司无法正常出具海运提单...
赤道几内亚 ECTN/BESC
根据赤道几内亚港务局要求:自2016年7月1日起,所有发往赤道几内亚的货物,都必须办理赤道几内亚ECTN NO.或者FESO NO.(货物跟踪号码),否则在起运港船公司无法正常出具海运提单...
布隆迪 ECTN/BESC
根据布隆迪港务局要求:自2014年4月1日起,所有发往布隆迪的货物,都必须办理布隆迪ECTN NO.(货物跟踪号码),否则在起运港船公司无法正常出具海运提单,并且在目的港将无法清关和提货...
尼日尔 ECTN/BESC
根据尼日尔港务局要求:从2010年1月11日(以提单日期为准)开始,针对发往尼日尔 (Niger) 的货物,必须办理尼日尔CTN NO. (货物跟踪号码) ,否则在起运港船公司无法正常出具海运提单,目的港将无法清关和提货...
加纳 ECTN/BESC
根据加纳港务局法令, 自2018年3月1日起,所有发往和转运至加纳及其相关港口的货物都必须申请办理加纳(ECTN/BESC)电子货物跟踪单。ECTN是英文: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OTE的缩写。也有称为BESC,是法语BORDEREAU DE CARGAISON的缩写。不提供或提供错误的ECTN.NO可能无法正常签发提单,并且会导致的在目的港扣箱、罚金等后果。